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为:本级速算扣除额 = 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 ×(本级税率 - 上一级税率)+ 上一级速算扣除数。这一数值是为简化超额累进税率下税额计算而预先设定的技术性数据。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收制度中,纳税人的应税收入被划分为多个层级,每一层级对应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税后再加总,这种方式虽然公平合理,但计算过程较为繁琐。
为了提升计算效率,实际操作中常采用一种简便方法:先将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其所适用的最高税率统一计算税额,再从中减去相应的速算扣除数,最终得出的结果即为按照超额累进方式应缴纳的税款。换言之,速算扣除数实质上是全额累进税率下应纳税额与超额累进税率下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通过这一差值的扣除,既保证了税负的合理性,又大大简化了税务计算流程。
根据关于2026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针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作出明确安排:自2026年10月1日起(含当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其减除费用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5000元,并依照通知所附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而对于在2026年9月30日及之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则继续按照税法修改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原有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体系。
目前,我国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局设定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具体如下:
当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时,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税所得额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纳税所得额在12000元至25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
应纳税所得额在25000元至35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
应纳税所得额在35000元至55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
应纳税所得额在55000元至80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元;
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则适用45%的最高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5160元。
在使用Excel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时,通常利用VLOOKUP函数快速查找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例如,假设A1单元格存放的是应纳税所得额,则可通过以下两个公式分别提取速算扣除数和适用税率:
=VLOOKUP(A1,{0,0;3000,210;12000,1410;25000,2660;35000,4410;55000,7160;80000,15160},2)
=VLOOKUP(A1,{0,0.03;3000,0.1;12000,0.2;25000,0.25;35000,0.3;55000,0.35;80000,0.45},2)
这两个公式能够自动匹配所属级距,实现高效、准确的税额计算。


